陳潛七歲時親眼目睹父母被殺害,三十年來沒有一刻放棄追尋兇手大貓。為了追兇,他在一家羊肉爐火鍋店工作,因為他曾在火鍋店看見疑似兇手的身影。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過了今天午夜十二點,大貓就自由了。這一天,陳潛幾乎不抱任何希望,但在公車上竟看到了大貓。他尾隨大貓一路到高架橋下,原來大貓也認出陳潛是當年兇殺案的遺孤,刻意誘導陳潛來到高架橋下。陳潛終於有機會報仇,但在最後一刻他卻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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