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潛七歲時親眼目睹父母被殺害,三十年來沒有一刻放棄追尋兇手大貓。為了追兇,他在一家羊肉爐火鍋店工作,因為他曾在火鍋店看見疑似兇手的身影。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過了今天午夜十二點,大貓就自由了。這一天,陳潛幾乎不抱任何希望,但在公車上竟看到了大貓。他尾隨大貓一路到高架橋下,原來大貓也認出陳潛是當年兇殺案的遺孤,刻意誘導陳潛來到高架橋下。陳潛終於有機會報仇,但在最後一刻他卻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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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
    資料夾名稱
    106年教育部獎勵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發表人
    蕭博覺
    單位
    影音網 (root)
    標籤
    心靈成長
    建立
    2017-07-17 00:00:00
    最近修訂
    2020-07-29 13: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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