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毒品防制中心指出,以生理方面來說,藥物過度使用對人體造成傷害,即可認定為毒品;但是為了避免混淆不清,因此另外在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二條規定,對於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相關的製品均包括在內。101年針對1448個藥癮個案訪談調查結果顯示,初次施用毒品年齡在10-30歲佔81.7%,而其中10-18歲佔20.2%,調查表示多數接觸毒品的孩子是因為家庭功能的不完整及親子關係不良,在成長過程中家庭給他的依附感較少,導致日後對藥物的依賴,若又常處於誘惑較多的環境,便輕易就嘗試吸毒行為。學校與家庭,是青少年接觸的兩大團體,因此家庭是防止青少年遠離毒品的第一道防線。

http://ptsvod.cnu.edu.tw/ptsvod/contentPage.aspx?cid=1&scid=7&tcid=26&vgid=498&vid=1008
    位置
    資料夾名稱
    106年教育部獎勵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發表人
    蕭博覺
    單位
    影音網 (root)
    標籤
    兒童少年, 法律知識
    建立
    2017-08-08 00:00:00
    最近修訂
    2020-07-29 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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